《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即將完成,公積金用途將多元化租房有望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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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化訊(記者 胡晶)前後歷經約三年時間,曾因各種原因兩度推遲,直到2014年年底才完成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工作終於有了階段性進展。根據媒體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基本完成了《條例》修訂的有關工作,並已形成修訂草案稿。如無意外,將於近期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修訂草案稿對原有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監管等都有所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許住房公積金用於發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長期建設貸款,也包括個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用途的多元化等相關內容。
  公積金提取有望放寬
  多年來,公眾對於公積金“提取難”的呼聲從沒有斷過。公積金“交錢容易取錢難”,這是不少公眾反映的一個共性問題。另外一個反映突出的問題就是,公積金提取範圍過於狹窄,部分城市明文規定的“租房可以提取”,實際操作起來是一紙空文。
  2011年,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試點項目,允許住房公積金用於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長期建設貸款。截至2011年年底,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已向50%的項目發放了貸款,其中重慶、哈爾濱、天津、大連、長春、昆明、無錫等城市已經按計劃實現全部放款。所以新《條例》可能將寫入允許住房公積金用於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長期建設貸款的有關內容。
  同時,根據《中國經營報》的報道,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範圍將進一步放寬,可能以適當的形式在《條例》的修改稿中體現。比如之前不同地方嘗試的用於支付房租、裝修款項、用於涉及個人重大民生支出的支付、異地繳存使用等問題。
  放寬提取範圍是多贏舉措
  吉林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丁肇勇表示,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時存在一些弊端,使得相當數量的住房公積金處於沉澱狀態。比如有的市民在購房時不需要使用住房公積金,那麼他要想提取住房公積金就需要等到退休以後。但是當時他可能會有其他方面的資金需求,這種延後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福利”就大打折扣。
  丁肇勇認為,那些沉澱的住房公積金,也抑制了部分市民的現有消費能力。甚至影響人們的幸福感和滿足感。
  據悉,截至2014年8月,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已經達到7.03萬億元,覆蓋1.07億繳存職工。“拓展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範圍,可以促進公積金持有人福利或權益增加,能讓公積金這種制度的功能進一步增值,同時也是提升消費潛能的一種推動作用。”丁肇勇表示,《條例》中將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的可能性非常大,“可以說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放寬是一種多贏舉措。”
  (原標題:租房有望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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