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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最大垃圾場惡臭多年,附近居民要求兩部門公開環評報告遭推托告上法庭
  羊城晚報訊 記者林園, 通訊員謝婷報道:作為深圳最大的垃圾填埋場,下坪垃圾場有著很“黑”的歷史——散髮惡臭多年,被居民無數次投訴;垃圾滲濾液不經處理直排市政管網,被國家環保部點名整改。記者獲悉,有居民代表要求深圳市城管局和深圳市人居委公開該垃圾場的環評報告,卻被兩部門分別告知向對方索取。為此,居民一紙訴狀將人居委告上法庭。9日,深圳福田法院宣判:人居委不公開環評報告無法律依據。
   今年6月27日,作為居民代表,石先生向深圳市人居委依法申請公開《深圳市下坪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影響報告書》。7月23日,深圳市人居委書面復函,稱“申請的信息未經脫密審查並且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權益,難以提供,建議向市城管局申請獲取。”8月28日,石先生向深圳市城管局申請公開環評報告。但是,深圳市城管局以“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範圍為由”,又建議其向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咨詢。
  日前,石先生將深圳市城管局和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依法在15日內提供環評報告。
   下坪垃圾場也引起了中央媒體的關註。根據“新華網”的報道,在2012年投入使用的垃圾場二期項目,至今未通過深圳市人居環境委的整體竣工環保驗收。
   8日,福田法院對此案作出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居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取的信息屬於政府信息,被告應按照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處理原告的信息公開申請。“保密審查只是被告信息公開過程中的一個工作環節,沒有完成保密審查不屬於不予公開的法定情形。本案被告以未完成保密審查為由不予公開原告申請的信息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不過,對於居民公開環評報告的要求,法院則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被告的復函被撤銷後,重新作出處理的行為還應由被告作出,原告請求本院直接判令被告提供《深圳市下坪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換言之,法院只判定人居委的說法並無法律根據,但要求其公開環評報告,則超過了法院的權限。
   據悉,今年10月13日深圳市人居委已向居民提供了未蓋章的環評報告書。不過不少前往現場聽庭的居民表示:“這隻是一期的環評報告書,是1993年時做的,根本不能說明現在的情況。接下來我們還會繼續提起訴訟,希望這個垃圾場要麼關、要麼搬。” 編輯:周匯楠  (原標題:關於深圳垃圾場環評報告“涉密”?法院: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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